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张德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沙道观镇胜利街、地号为05-00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德金
2020年10月3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21:31: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