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电子保函的公告
平乐县交通运输局
各股室、各二层机构、各招标代理:
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9〕26号)精神,持续优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保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于2021年5月10日起,推行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自主选择原则
目前支持银行年金、转账、银行保函和电子投标保函多种方式并行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可按照自愿原则选用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投标要求“一标段一保单”,保单支付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请各投标人注意保函审核时限,合理安排,以免延误投标。
二、支持线上购买线上核验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会员端,在线确认承保机构,购买电子投标保函。项目截标后,交易中心开标系统将自动核验保函有效性,为避免系统数据延迟,建议投标人携带打印版电子保函至开标现场,便于核验。
平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