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三十三“化肥、农药减量统计数据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33: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二、责任单位
灌阳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组织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2021年内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5万亩次以上、水肥一体化及节水农业10万亩次以上,发展绿肥种植9万亩以上,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峰值水平)。组织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带动全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制定2021年灌阳县农作物科学施肥以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等方面的文件,组织举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等培训班,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全面提升群众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的意识与水平,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整改完成情况: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组织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按照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2021年桂林市土肥水硒工作指导性计划表》,我县2021年内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5万亩次以上、水肥一体化及节水农业10万亩次以上,发展冬种绿肥9万亩以上,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峰值水平)。组织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带动全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制定了《2021年灌阳县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灌农字〔2021〕5号)、《2021年灌阳县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灌农字〔2021〕11号),组织举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等培训班12期,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全面提升群众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的意识与水平,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整改措施2: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将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为统计部门统计化肥、农药使用量提供参考。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制定了《灌阳县农业农村局、灌阳县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统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将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为统计部门统计化肥、农药使用量提供参考。
整改措施3: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县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植物保护专业统计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
整改完成情况: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2021年开展了全县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于2022年2月16日组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小会议室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进行了审查,认为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达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要求,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灌阳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4212676,联系地址:灌阳县双桥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