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上半年我市完成资金发放234416万元
今年中央及自治区共下达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08.14万元。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完成资金发放2344.16万元,兑现率54.3%,达到了该项资金每年6月底前兑现率不低于50%的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据了解,根据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下达的资金,我市建立资金使用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按照6月底当年补助资金兑现总额不低于50%、10月底当年补助资金兑现总额不低于90%的时间节点来推进资金发放工作。6月下旬,我市某县(市、区)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率仅6%,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帮助下,该县(市、区)及时落实资金,确保了全市上半年资金兑现率达到50%以上。(陈益铭 胡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