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开展新冠患者医保费用结算临时专项协议履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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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19日发表
为进一步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宿豫医保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为2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了临时专项协议服务。
为确保专项协议履行到位,区医保局于2023年2月8日对协议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围绕病人收治、处方开具、药品管理、费用明细、医保结算等环节开展。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协议单位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作者:张也审稿:张也审核:高念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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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5:03: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