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群众办实事高效便民获点赞
近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件。
据了解,仲裁申请人是一位四川彝族的劳动者,其在被申请人承建的隧道施工过程中左手小指骨折。2022年10月25日由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书鉴定为十级伤残。申请人已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双方对于工伤待遇一直未能达成合意。年关将至,不管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非常着急。
经过调查核实之后,该仲裁院根据法定程序,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对于案件的基本事实没有争议,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数额。了解情况后,仲裁员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个劝导,拿出法条以及规章办法耐心解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缩小双方争议数额,推心置腹规劝双方冷静解决问题。在仲裁员的引导规劝下,最终确定赔偿数额。
据了解,在这起调解工伤赔偿案件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找准争议根源,积极组织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过往成见,积极化解争议,在年关将至之前,为外乡的劳动者解决难题。不仅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让老百姓感受到仲裁院的高效便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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