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督促涉案船舶限期到案接受处理的通告
依据《***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5艘涉嫌“三无”船舶至今未提供有效的船名号、船籍港、船舶证书证件,船舶所有人、当事人也未到案接受调查处理或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案配合调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以上涉案船舶所有人或当事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牟平区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地址:牟平区养马岛旅游度假区900号,联系人:王永福,电话:8943409)提供涉案船舶有效船名号、船籍港、船舶证书证件,并接受调查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有效船名号、船籍港、船舶证书证件的,或拒不到场接受调查处理的,将依据五部委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认定,认定为“三无”船舶的将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特此公告。
牟平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2年12月19日
姜格庄无主的限期到案处理通告12.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