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隆林各族自治县降低工业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百色市发改委关于委托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工业用水价格简易听证会的函》,委托我局负责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工业用水价格简易听证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定于2020年11月6日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隆林各族自治县降低工业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听证地点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根据市发改委的委托,对隆林县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工业用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充分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制定隆林县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工业用水价格定价方案提出的意见。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名额
1.本次听证会设采取简易程序,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府有关部门代表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4人,经营者代表1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3人(自治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自治县工信局、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8名。
2.本次听证只设主持人,由自治县发改局分管价格副局长担任。
五、听证会代表的条件及正式代表的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1.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消费群体的意见;
2.对工业用水价格有一定的认识;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4.无刑事犯罪记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代表名单的产生
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具体规定,由自治县发改局和相关单位推荐产生,自治县发改局于11月3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参加听证人。
特此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3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