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法院快立速审解决老人赡养难题
赡养父母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现实生活中,赡养纠纷经常发生,该类纠纷处理不好会极大影响家庭团结和社会和谐。3 月 31 日,自治县人民法院利用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的“五步调解法”,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帮助当事人换位思考,快速顺利调结一件赡养纠纷案件,化解双方了当事人积累已久的家庭矛盾,一家人手牵手满意而归。
案情回顾:被告班某漫、班某婉的父亲于1997年去世,1998 年原告蒙某与二被告的母亲认识后同居生活。虽然二被告不是原告亲生子女,但原告积极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与被告母亲共同二被告抚养长大直至各自成家立业。二被告成家后,原告依旧尽老人本分,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务工务农和照顾孙子女等。但由于是重组家庭,双方缺乏沟通交流,因一些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没能好好协商,以至于原告与二被告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并原告蒙某为此离家出走,并回其老家生活。因原告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来源,且身有残疾,需要经常就医治病,生活极其不便,极度困难。为此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
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原告蒙某没有经济来源,帮助其申请免交诉讼费用。之后,吴法官积极联系二被告,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对二被告明理释法,告知其作为子女具有赡养继父的法定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吴法官了解到被告班某漫愿意并且一直侍养原告,是原告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后于两年前离家出走,回其老家生活,以至于无人照顾。而原告在老家没有其他直系亲属,身患残疾而独居,其有回归家庭之心。办案法官觉得,只要打开双方的心结,完全可以调和双方的矛盾。3月31日上午十时,吴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以及二被告的母亲到庭进行协商,并充分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法,从法理、情理、家庭伦理等方面向当事人及家属进行耐心讲解,一直调解到下班后。法官的耐心和诚意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打开了心结,最终达成和解,班某漫自愿将蒙某接回家中侍养,蒙某自愿撤诉。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官表达谢意:“法官,你辛苦了,为了我们家的事耽误你下班的时间,谢谢你!”
“这是我们的工作,是我们应当做的。家和万事兴,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社会才和谐。只要你们家庭能和睦相处,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就。”吴佩瑛法官说道。
自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纾民忧、解民困,主动作为,用热心与真情谱写了一个个司法为民暖心故事,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编辑:黄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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