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富阳镇烤烟生产奖励扶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社区):
按照县人民政府2021年烤烟生产工作部署,县下达我镇烤烟种植面积任务1507亩,收购数量为3767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为提高广大烟农发展烤烟生产以及各村委(社区)配合做好烤烟生产宣传发动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2021年本镇烤烟生产奖励扶持办法。
1、镇人民政府对烟农实际交售烟叶所产生的烟叶税按10%的比例奖励给种烟农户。
2、烟农跨乡镇到育苗工场购苗的,每亩补贴5元运输费。
3、鼓励烟农规模化种烟,镇人民政府对连片种植烤烟面积达50亩以上的烟区垌面水利、机耕道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工程优先考虑、适当安排。
4、为鼓励烟农提高种植管理水平,多种烟、种好烟,提高单产,特制定以下补贴标准。
序号 | 种植面积(亩) | 亩产2.5担以上补贴(元/亩) | 亩产2.4-2.5担补贴(元/亩) | 亩产2.3-2.4担补贴(元/亩) |
1 | 10-49 | 25 | 20 | 15 |
2 | 50-99 | 35 | 30 | 25 |
3 | 100以上 | 45 | 40 | 35 |
5、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乡镇及外县烟农在本乡镇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的,相关奖励扶持办法参照本政策执行。
6、为鼓励村两委干部大力宣传发动农户种烟,对种烟村委实行工作经费奖励。按照各村委完成的烟叶税的5%奖励给村委,用于烤烟生产管理及民生项目建设。
富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