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阅江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充分调动中心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制度的原则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方针。
(二)坚持统一领导,依法办事原则。
(三)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中心发展原则。
(四)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建立和完善中心党支部统一领导,行政负责执行,工会协调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实行组织领导、工作推动和组织协调,负责方案制定、重大公开内容的确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文件起草、方案实施、档案管理、信息反馈,总结、推动院务公开工作正常运作,以及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院务公开的具体事宜。根据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的公开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时间,予以公开。同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
三、院务公开内容
(一)中心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
(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聘任的情况;
(三)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调整情况;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
(五)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
(六)各项评优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七)职代会报告;
(八)奖励性绩效考核、公卫考核;
(九)其他要求公示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形式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二)召开院务公开发布会、通报;
(三)中层干部会议等其他各项会议;
(四)一般性事项可以采取设立公开栏、中心微信群答复等形式公开通报。
五、院务公开程序
(一)审查确定。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对责任人提出的院务公开方案公开事项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核确定。
(二)及时公开。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并督促将公开的事项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告、内部媒体报道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征询意见。建立和畅通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意见。设立反馈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进行解释和答复。
(四)建档备查。每次公开的事项及职工提出的问题、答复、处理结果等资料整理汇总,由办公室负责保存备查,其他各部门需积极配合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