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印发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9月30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中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是明确进一步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特殊医保政策措施。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治疗无忧,坚持特殊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救治不愁,坚持资金拨付向抗疫“主力军”倾斜,坚持对涉疫医保管理服务事项“急事急办”,坚持新冠患者异地就医特殊报销政策,继续全力做好全市人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的费用保障,推动构筑更加坚固的“免疫长城”。
三是明确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便民服务。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必须创新经办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延期办理、倡导线上办理、引导就近办理、畅通服务渠道、推行容缺办理、满足患者“硬需求”。不断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答优答好医保高质量发展“必答题”、疫情防控“加试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