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物价局开展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群众意见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物价部门的四个问题,我局整改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问题一(44号):“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效果不明显”的情况,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宣传自治区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费相关政策。
2.规范执行行政审批事项。
整改情况:今年3月份我局联合区财政局转发自治区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涉及中介服务收费82项。公布金城江区涉及的中介服务收费44项,并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城区中介服务机构11家,对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明码标价的10家中介服务机构,要求按时进行整改。11月份我局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金价发〔2018〕12号),要求各行政审批有中介服务收费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问题二(47号):“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我局采取的措施是:
1.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解释;
2.按自治区财政局和自治区物价部门出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整改情况: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8.1分,达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2018年1—10月,企业和居民用户受益金额518.256万元。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和居民用电成本600万元。
问题三(50号):“当地投资环境,扶持力度太小,地方性收费项目应减少”情况,我局采取的措施是:
1.向群众宣传解释地方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相关政策;
2.按自治区财政和物价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执行;
3.加强对各执收部门执行政策检查。
整改情况:转发涉及调整电价文件13份,不动产登记收费文件1份。
问题四(52号):“对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宣传力度不够”情况,我局采取的措施是:
1.在政府网站、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公布收费清单目录和标准;
2.对上级价格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及时转发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整改情况:转发的调整价格文件、收费清单目录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布。与金城江供电局开展“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促销政策,发放宣传折页2354份、电价优惠政策短信49853条。发放“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的通告”等通告和宣传海报350份,在报纸、官网等媒体公告及宣传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