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全区完成县乡两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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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在全区率先完成县、乡两级76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在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过程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深入6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14个行政村(社区)调研创建情况,多次召开县(市、区)工作会议,积极协调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等部门,层层传导、层层落实,齐心协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投入经费1253万元提升改造县、乡两级服务中心(站)办公场所,率先试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来宾模式”,得到全区、全国推广。
全市76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硬件、软件得到完善提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同时,不断加强“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制度建设,抓好落实志愿服务、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尊崇氛围更加浓厚,增强了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韦兰红 李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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