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布来宾市本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来宾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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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202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务办〔2021〕12号)文件要求,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扎实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我市参照国发〔2021〕7号,编制了市本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来宾市2021年,见***),现将编制好的事项改革清单在广西来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bin.gov.cn/)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直接取消审批事项
请涉及取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各部门参照清单自行检查,删除本部门网站和本级政府网上***已取消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二、关于审批改为备案事项
请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的各部门与自治区对应部门对接,认领自治区上级部门同步创建类型为“其他行政权力”的备案事项。
三、关于实行告知承诺事项
请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各部门在使用一体化平合时注意勾选“证照分离”对应选项,对本部门承诺审批基础目录进行梳理、调整、更新,将常规审批流程更改为告知承诺审批流程,确保窗口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能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关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
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各部门,在自治区相关部门在一体化平台上做好层级的调整后,请有关部门与自治区对应部门对接,认领自治区上级部门调整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时按要求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减时限,按照自治区对应主管部门指导,及时调整相关事项实施清单。
五、请仍使用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中直、区直部门,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参照上述方式,对相关系统事项进行调整。若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已经对相关事项在一体化平台上作了调整的,我市有关部门无需再调整,做好认领即可。请各部门仍未对网站公布的有关许可清单、权责清单等作对应调整的部门,立即删除原有清单,公布调整后的清单。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来宾市2021年版)
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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