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限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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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3日发表
一、禁止燃放区域有关规定
崇左市城市建成区(禁放区)任何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限放区域内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7:00-24:00、清明节及“三月三”可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禁止燃放。
三、相关规定及处罚
违反禁燃限放规定,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部门按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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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7:09: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