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多措并举开展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宣传活动
2021年9月1日,广西首部专门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增加广大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近日,江州区综合执法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宣传活动。
一是执法人员先学一步。《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召开学习培训会,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并安排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主讲。会议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并结合江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及日常执法常遇到的疑难问题,重点对《条例》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扩大的条件程序、第二十五条强制措施、第三十二条文书送达等重点条款进行讲解,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进行互动和交流,形成了良好的培训学习氛围。
二是印制宣传资料。为切实增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及时印制了《条例》宣传漫画手册5000份、文本摘要8000份、宣传海报1版、宣传环保袋1500个、宣传横幅6条。
三是开展面对面宣传。一方面实行定点宣传,在城区人流密集地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册、悬挂横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对过往市民耐心讲解,要求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另一方面入户***宣传,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主次干道门店、商户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并逐条进行讲解,普及条例知识,号召商户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落实好“门前三包”,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秩序。截止目前,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50余人次,发放《条例》知识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咨询、现场解答900多次。
四是执法与宣传同步进行。《条例》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进行,结合我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针对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易发生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放乱、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边执法边宣传。自9月份以来,共驱赶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摊点160余摊,整治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各种物品425起,清理店外摆放的各种广告招牌35块,拆除过时、破旧、破损乱横幅59条,乱贴乱画小广告256处,暂扣乱停乱放共享单车626辆,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辆4000余辆次,设点稽查是否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泥头车140余辆。
下一步,江州区综合执法局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条例》***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把宣传贯彻《条例》与城市品质提升、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卫生城市成果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相结合,全面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和谐的城市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