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召开
4月27日,2021年度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召开。县委书记麦成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就2021年度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麦成柱逐一进行点评,并就全面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部署。
麦成柱指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历史自信和历史主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扛牢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坚定政治立场、坚守人民情怀、加强管理监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麦成柱强调,要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加强政治监督,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突出抓好“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各党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把清廉天等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战略抓手与实施“十四五”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站在高处、谋在深处、干在实处,亲自抓、带头作、负总责,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认真谋划部署推进,突出清廉建设,找准着力点切入点,全域推进、梯次推进、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治理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凝心聚力建设现代化山区强县。
黄玉书、陈立明、韦金洋、陆超鑫、吴杰光、区林杰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黄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