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的公告
陵经信字〔2017〕182号
陵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的公告
各涉粮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局制定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第三条: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结合我县实际,对非企业粮食收购经营者办理的《粮食收购资格证》予以注销(注销名单见***1),《粮食收购许可证》一经取消,原收购许可证编号不再使用。如有异议,可与我局行政审批股联系。
二、对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条件,已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将核发新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新证名单见***2),并重新编号。
三、现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应当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
2.《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材料,为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新登记企业应提供企业进账单;
5.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与从事粮食仓储、收购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检测仪器、计量器具。
6.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为粮食仓储保管员、粮食检化验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孟雪刚 联系电话:0356-6203480
***:1.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名单
2.核发新版《粮食收购许可证》名单
陵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2月20日
陵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