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十项措施大幅降低三公经费
(山西财政新闻联播)
2014年以来,陵川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采取了十项措施,取得了“三公”经费大幅度降低的成效。2014年,陵川县“三公”经费支出1351.9万元,同比下降42.78%。
一是严格编报“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综合预算和各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报“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单位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末,各部门各单位在上报部门决算时一并准确编报“三公”经费决算,并将“三公”经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各部门各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等额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四是严格公务接待报批。公务接待实行报批和登记制度,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报批单和按程序审签的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不报销无公函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凭证。
五是严格限制公务用车配置。从2014年起停止一般公务用车实物配置,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其他车辆。按规定可以配置的公务用车,要符合相关配置标准配置手续,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定点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成本核算和单位内部单车成本公示制度。
六是严格“三公”经费支付方式。“三公”经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开规定。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公开。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八是严格统一“三公”经费公开样式。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样式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对所属公开单位范围以及增减变化等方面细化解释说明,方便查询监督。
九是严格“三公”经费内部监督机制。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内部监督检查机制。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十是严格“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