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违反限行不记分罚100元
日前,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发出通告:从2019年2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条例采用“8031”违法代码实行罚款100元、不记分的标准进行处罚。
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阳泉市公安局发出通告,根据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开展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圆满完成,制定出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1月1日至3月31日),有关交通限行禁行的措施。
一、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大气污染橙色预警以上天气采取单双号限行。大气污染橙色预警以下天气采取每日两个号码限行(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纯电动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
二、义白路齐家堰路口—义平路—平定东升路口每天17时至次日9时禁止柴油、燃气货运车辆通行。
三、严格307复线、义白路、义平路及207国道旧线煤专东门至五渡桥的各类柴油货车运行管控,实施中重型货车全天限行。确有特殊需要,由用户申请,经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和交警支队联合审批后方可办理通行证。
四、对泉中路(政府广场至环形路口)采取24小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燃油摩托车、三轮车、柴油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驶入该路段。
五、北胜巷—北深沟路—朝阳街—龙潭街—新华东街片区实行微循环通行、育才路片区(馨悦家园路)实行单向行驶分流。(张达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