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第16号
2022年5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阳曲县2022年第十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泥屯镇松树村、戴庄村、中兵村,大盂镇上原村
三、涉及被征地村(社区)及面积:
泥屯镇松树村:总面积24.5354公顷,其中:旱地15.6308公顷、园地0.6280公顷、其它农用地1.6592公顷、建设用地0.1873公顷、未利用地6.4301公顷。
泥屯镇戴庄村:总面积0.7331公顷,其中:旱地0.7331公顷。
泥屯镇中兵村:总面积5.0210公顷,其中:旱地4.3001公顷、其它农用地0.5603公顷、未利用地0.1606公顷。
大盂镇上原村:总面积5.9843公顷,其中:旱地1.9848公顷、园地2.9181公顷、林地0.2693公顷、其它农用地0.2239公顷、建设用地0.2376公顷、未利用地0.3506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及安置情况按照已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五、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阳曲县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阳曲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已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实施。
特此公告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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