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平县委推进建平文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之六)
中共建平县委推进建平文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之六——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推进建平文艺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建平,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和创作导向,防止把文艺创作生产完全交由市场调节的倾向。各乡镇场街、各相关单位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文化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推动文艺界廉政建设,加强纪律,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营造繁荣发展建平文艺的良好氛围。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发扬学术民主和文艺民主,提倡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形成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文艺精品和文艺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文艺繁荣发展的酬劳和奖励办法,支持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诚心诚意同广大文艺工作者交朋友,多为他们办实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文艺人才、尊重文艺创造的良好风气。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落实对文化单位的配套改革政策,助推文化产业努力成为支柱性产业。建立落实文艺扶持政策,扶持文学艺术重点报刊和重点网络文学网站。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向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文艺创作倾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推动学校与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青少年艺术素养,培育和壮大文艺创作队伍。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机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文化建平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