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建平县工作协调组第35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建平县工作协调组第35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5月29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朝阳市工作协调组转交第35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1件。标注*号1件。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坚持即接即办、即查即究、即查即改原则,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案件调查进度,并进行审核,严格督办、严格追责,全力推进迅速解决市工作协调组交办的案件。截止目前,交办的该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完毕。查证举报情况部分属实1件。
建平县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 |
1 | 6794 | 1.建平县建平镇原农经站站长裘某某等人将张营子、朝力胡同两村民组位于锦赤公路旁数十亩树木全部砍伐,并在砍伐后的土地上堆积废石料,开设碎石加工场,以《荒山承包》的手段将地权掠为己有,以发展畜牧业为名立项建羊舍,实际磊建了几栋羊舍地基便搁置(此事涉及建平镇人民政府将当年国家下拨该镇约400多万元的扶贫项目款无息贷款投入其中),随后将《荒山承包》合同连同羊舍地基一起转手倒卖给一外地养殖户。 2.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修建过程中地方官员放纵施工方堆放预料垃圾,车辆碾压损毁树木林地,为通港运煤快捷方便,堵住DK176+155(排洪兼交通)桥涵主通道十年,导致东张营子村牛营子东、西两村村民每次放牧、上山田间生产需绕行三、四华里 | 其他 | 1.经调查建平镇农经站自1990年以来,历任农经站站长为董信、董庆军、张忠和、吴广明、王文明,农经站工作人员也没有裘某此人。举报人反映的裘某某为建平镇农经站与原站长不属实。 建平镇东张营子村朝里胡同北组于2008年5月初向建平镇林业站申请面积4.61公顷的林地采伐,建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后进行规划设计,2008年5月29日对该组的砍伐申请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辽宁省林木采伐许可证0293727号,采伐面积4.61公顷。2009年5月,朝阳市人陈荣伟临时租用朝里胡同北组林地5486.8平方米,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建土临字【2009】18号),用于临时存放建设锦赤货运专线的开采废石,临时存放的开采废石一部分用于修建锦赤货运专线,一部分进行出售,没有建设碎石加工厂。举报人反映的锦赤公路旁数十亩树木全部砍伐以及开设碎石加工厂问题部分属实。 陈荣伟租用的合同到期后,2011年8月经东张营子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上述地块发包给周素新、王中青。周素新、王中青将该地块转租给鑫丰牧业有限公司。建平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6日对鑫丰牧业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进行了批复(建政发【2014】72号)建设养殖小区。该养羊小区建成投入后,饲养正常,目前存栏肉羊1000只以上。举报人反映的羊舍搁置问题不属实。 建平镇人民政府从2011年至今没有实施过约400多万元的无息贷款扶贫项目,也没有对位于东张营子村北组鑫丰牧业养羊小区进行过政府投入,同时该公司也没有使用过扶贫贷款。举报人反映的涉及建平镇人民政府将当年国家下拨该镇约400多万元的扶贫项目款无息贷款投入养羊项目的问题不属实。 2.经调查,2008年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项目开始施工,途径建平镇东张营子村区段施工期间,施工方的临时存放物料、废料场所均与张东营子村的相关群众签订了临时占地补偿协议,占地面积为3292.06平方米,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建土临字【2009】87号),施工结束后恢复了土地原状,不存在乱堆乱放垃圾及毁林行为。 依据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路线设计,在东张营子村牛营子西组石守江房屋东侧建一排洪兼交通涵洞(DK176+155),设计提出该涵洞应打开,方便牛营子西组村民出行上山。但以石守江为首的部分村民以打通涵洞后会影响涵洞下边住户生产生活安全为由,拒绝施工方将此涵洞打通。鉴于此,为了确保铁路铺架工程正常施工和确保牛营子西组群众利益,经朝阳市铁路建设征地动迁办公室、县交通局、建平镇政府、东张营子村与石守江本人调解达成协议,施工方将排洪兼交通涵洞调整到牛营子组牛海林房东桥涵DK176+100号处。同时由铁路动迁办补偿石守江12万元,铁路动迁办委托建平镇人民政府另行支付给石守江3万元,用于做好其他村民工作费用。 另行设计开通的牛营子组牛海林房东DK176+100号桥涵,能够满足东张营子东、西组村民放牧及上山作业。举报人反映的锦州到赤峰铁路货运专线修建过程中地方官员放纵施工方堆放预料垃圾,车辆碾压损毁树木林地,为通港运煤快捷方便,堵住DK176+155(排洪兼交通)桥涵主通道十年,导致东张营子村牛营子东、西村民每次放牧、上山田间生产需绕行三、四华里的问题,与事实不吻合。 | 部分 属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