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6年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马场镇、杨树岭乡:
根据马场镇《关于使用2016年剩余项目到户资金建设光伏发电产业园的请示》(马委字[2018]15号)、杨树岭乡《关于杨树岭乡2016年剩余资金的使用报告》(杨政字[2018]30号)文件,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马场镇、杨树岭乡共结余2016年扶贫资金120.8085万元。为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根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余收回财政总预算的扶贫发展资金,要继续安排用于扶贫支出。
马场镇、杨树岭乡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建平县2016年结余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建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6日
***:建平县2016年结余扶贫资金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