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委会举办环境保护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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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9月26日,市环委会举办环境保护法制培训,32家承担环境保护职责的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化民围绕政府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和如何科学规范执法进行讲解,对《铁岭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其职责规定》中各部门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部分进行解读。
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是我市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对整改任务进行台账管理的具体举措,旨在加强市直各有关单位对于环境保护职责的准确把握,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铁岭日报 记者/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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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3:53: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