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职责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三公”经费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有关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旅游业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
(3)协同有关部门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旅游工作。
(4)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建设。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受省旅游局委托负责三星级以下旅游涉外饭店的评定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
(6)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审批我市派驻市外的旅游机构;审核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我市开设的旅游机构;对市外旅游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7)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8)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菏泽牡丹文化旅游节的规划、方案制订、筹备、宣传、组织、统筹、联络、协调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花会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和各种展示会、交易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花会组委会交办的有关事宜;负责对生产使用花会标志产品的审批。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菏泽市旅游局下设4个科室、2个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开发科、质量规范管理科、综合协调科、菏泽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菏泽市旅游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决算表格
2017年度市直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本部门决算包含菏泽市旅游局机关的年度决算。
在决算编制安排中,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按政策规定据实开支,公用经费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支出,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和开展专项活动需求,结合资金保障能力开支。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决算741.2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9.06万元,下降1.2%;2017年度支出决算为794.3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68.42万元,下降25.26%。
(二)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74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2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79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741.2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9.06万元,下降1.2%;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4.3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68.42万元,下降25.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30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68.42万元,下降25.26%,主要原因是参加山东省“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宣传费减少。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5万元,占6.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5.35万元,占93.84%。
二、有关事项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与2016年相比减少12.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6年减少0.28万元,原因为参加国(境)外旅游展会及交流活动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对2016年减少12.26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未保存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增加0.4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增加。三公经费整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缩减开支,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62万元,比2016年相比减少293.31万元,减少36.17%。主要原因是:参加“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宣传费用减少。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1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菏泽市旅游局无财政拨款投资发展类项目,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