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步入规范化市中院率先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青岛日报讯 第一个面向社会中介机构的司法鉴定人资格培训班,日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班。此举意味着我市法院司法鉴定开始纳入资格证准入制度。据悉,市中院在全国法院
系统率先实行的这一制度,将有效规范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为加强法院诉讼案件证据制度管理、保障司法公正提供科学依据。
司法鉴定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其中社会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行为的规范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的司法鉴定资格证准入制度,在全市从事资产
评估、财务审计、建筑工程审计、拍卖等方面的社会鉴定机构中,首批选择了34家技术力量强、资质高的单位,又从中筛选了130余名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综合知识培训。
经培训并取得法院司法鉴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持证上岗、从事法院司法鉴定工作。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对取得资格的鉴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及时撤消其司法鉴定资格,而且还将通过审查、培训和考核,继续吸纳社会鉴定机构的优秀专业技
术人员从事法院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