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推广我市经验青岛培育守重企业颇有心得目前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18家今年有165家被撤销称号
青岛日报讯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全国推广了青岛市工商局在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在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
据介绍,去年以来,市工商局以打造诚信社会为契机,在巩固多年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的培育、扶持,选择规模大、效益好、信誉佳、有潜力和带动作用强的企业为重点帮
扶对象,并从加强宣传,使诚信意识和守合同重信用观念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申报前培训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含金量和生命力。市工商局先后对近千家
企业进行了信用体系建设和《合同法》知识培训,细化、明确、提高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条件和公示标准,除对企业进行合同签订、履约及相关制度的考核外,加大了对企
业经济效益、纳税、用工、通关、银行贷款、国有资产保护等量化指标的考核;对凡不达到标准,尤其是拖欠银行贷款、欠税、企业效益不好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不予评定,使“守
重”企业真正能为其他企业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为更加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市工商局先后开展了企业信用状况调查、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合同使用状况调查,农业订单实施状况调查等,涉及工业、农
业、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十多个行业5000多家企业。结果显示,虽然我市企业信用状况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然存在着机制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平
等等问题。为此,工商部门集中时间和人力,走访企业400多家,检查合同6000余份,帮助企业修改完善各类制度近千个,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同时也使我市企业对“守
重”的理解和追求有了可喜变化。据了解,开展2003年度“守重”公示活动仅10天时间,就有近800家企业积极申报,是去年的2.2倍。
在提高“守重”企业评定标准的同时,市工商部门还坚持有进有出的原则,维护信用经济的严肃性。原已评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如果出现问题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坚决
撤销“守重”称号,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新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61家,省级“守重”企业44家,分别比去年增加45%和15.7%。同
时,有157家新申报企业由于多个或个别指标不达标而未予通过,另有165家企业则被撤销了“守重”称号。目前,我市已有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4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