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长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和《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鄂州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州水利发〔2020〕5号)等文件要求,由区水利和湖泊局牵头,对我区长港河等5条跨区域河流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并已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划定的河流为跨县市的河流,包括高桥河、金牛港,东沟港、长港河和车湾新港,共5条河流。
二、河道管理范围
有堤防段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岸滩段管理范围为河道开口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防山区段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行洪水位线与山坡交汇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三、河道管理有关规定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水质、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同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四、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界定土地所有权的依据。
特此公告。
***:1、高桥河管理范围线图。
2、金牛港管理范围线图。
3、东沟港管理范围线图。
4、长港河管理范围线图。
5、车湾新港管理范围线图。
梁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
·1、高桥河划界成果图.pdf
·2、金牛港划界成果图.pdf
·3、东沟港划界成果图.pdf
·4、长港河划界成果图.pdf
·5、车湾新港划界成果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