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的备案函即将或者已经到期。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续期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省企业类及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184号) 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期要求
(一)续期对象。广东省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函即将或者已经到期,有意愿对本企业员工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用人单位(下称用人单位)。
(二)受理部门。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下称市技能鉴定办)申请备案续期。
(三)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在备案有效期后60日内,提交备案续期申请资料。备案有效期内新增备案职业(工种)的,备案有效期不予顺延,需要同时申请续期。
(四)续期条件。用人单位申请备案续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自身信用度和社会认可度良好。
2.备案有效期内,组织认定工作6批次(含)以上(批次数以评价计划为准),发放证书数据均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开展认定工作或者开展批次没有达到6批次的,需要提供书面说明。
3.按备案承诺,落实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匹配的岗位、薪资、奖金等激励制度,并能够提供对应佐证材料。
二、不予备案续期的情形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续期申请不予受理。
(一)备案期内,有收到整改通知书,且一直未按照要求在有效期内完成整改的。
(二)未能提供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匹配的岗位、薪资、奖金等激励制度的佐证材料的。
(三)属于《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人社职司〔2021〕57号)里第十四条涉及终结备案的情况。
三、办理流程
(一)续期申请。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市技能鉴定办申请续期,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申请表》(***1)。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总结,编写要求详见***2。
(二)续期评估。市技能鉴定办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续期申请表和工作总结,对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评估表》(***3)。市技能鉴定办在收到申请续期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续期评估反馈。
(三)完成备案续期手续。经评估合格的用人单位,由市技能鉴定办在广东省监管系统内完成用人单位备案续期,并核发新的备案函。
四、其他要求
(一)备案有效期前90日内,暂停用人单位职业(工种)新增、变更申请受理。
(二)备案有效期后,数据上报自动终止。备案续期将设置60天存续期,存续期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续期,如需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办理。
(三)不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评价资料存档、证书核发、证书数据上传与维护等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市技能鉴定办反映。联系电话:(0755)88123386;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037室,邮编518040。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续期申请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总结编写要求
3.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评估表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