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城县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隽政办发〔2015〕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城县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通城经济开发区: 《通城县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2日 通城县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居民健康卡建设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口健康信息工作的重要任务,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卫生事业的科学、长远发展。根据原卫生部“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的要求和原湖北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全省居民健康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县于2014年12月份已启动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居民健康卡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居民健康卡建设是基于县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县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的信息载体。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应用,将进一步方便居民预约挂号,方便查询疫苗接种记录、既往就诊记录、检查检验结果,方便进行费用结算;同时,有利于转变原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减少重复检查,缩短患者就医排队候诊时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改善医患关系等。 (二)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的原则,以新农合参合农民、新生儿(儿童)、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四类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进全县参合农民健康卡的发行与应用建设。到2015年6月底,使参合农民健康卡发卡率达100%,县域内人群健康卡发卡率达80%以上;初步实现县域内跨机构就医“一卡通”,方便群众获得连续、优质的预防保健及诊疗服务,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结算,在线查询持卡人健康信息等;鼓励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办理居民健康卡,最终实现人人拥有居民健康卡,充分发挥居民健康卡便民、利民和服务管理的作用。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2014年12月1日—2015年3月底)。按省卫生信息化的标准要求完成平台建设和前期数据对接(包括县级医疗机构数据、新农合数据等)。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协调配合单位:县合管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二)确定合作银行(2014年12月1日—2015年2月底)。在有实力、服务好的1-3家银行中选取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包含制卡费用、机具设备、卡受理与应用环境改造及系统建设费用等)。为使健康卡持卡人群医疗费用结算及新农合缴费代收的便利,协调卫计系统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在合作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协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确定制卡商、批量制卡(2015年3月1日—5月底)。要求保障质量与时限,完成居民健康卡制造工作。责任单位:合作银行。协调配合单位:制卡商。 (四)居民健康卡身份信息采集、核准(2014年12月1日—2015年4月底)。县合管办与县公安、银行和运维公司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由运维公司导出参合农户信息,与县公安系统对照识别真伪,如仍不能识别,可直接利用银行身份信息甄别系统核对,仍有不准确的信息再发到各乡镇合管办,由镇村核对准确后再上报,此过程要求反复进行到准确为止。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协调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合作银行,县合管办、各乡镇合管办。 (五)卡受理与应用环境改造(2015年3月1日—5月底。)按标准对村、乡镇和县级医疗机构及县合管办进行卡受理与应用环境的改造。责任单位:合作银行和中标的软件公司。协调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合管办,各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 (六)卡与机具设备的存储、发放与管理(批量发卡)(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底)。由合作银行与新农合办分工合作发放。责任单位:合作银行与县合管办。协调配合单位:各乡镇合管办。 (七)监督与管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管理与考核,并坚持长期监督与管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协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健康卡管理办公室、县合管办、县卫生应急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城县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喻玉平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魏伟任副组长,县卫计局局长汪向东、县财政局副局长李谦、县公安局副政委吴高辉、县人社局副局长吴法、县发改局副局长朱小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吴林森、县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德平、县卫计局副局长魏伟宏、傅子龙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健康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傅子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卫计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工作专班。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卫计局要积极与县财政、公安、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整合资源;要利用银医合作、多卡合一、分步推进等方式,积极开展和稳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和应用。 (三)完善配套环境建设。完善县级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有序整合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新农合及全县人口健康信息等数据,确保互联互通;改造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医疗卫生单位、银联单位、卡发放窗口),确保居民用卡畅通、便捷、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居民健康卡建设的政策、措施、成效和便利,努力营造良好的知卡、用卡环境和社会氛围,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持卡的方便、快捷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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