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官垱镇高桥社区居委会:
因沙洋县2021年度第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348国道沙洋城区绕城段)项目需要,现拟征收你集体土地1.39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征地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征地位置、面积及用途。征地位置详见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补偿标准。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为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Ⅰ级43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Ⅰ级1730元/亩,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
三、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村(居)及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涉及村(居)应按《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要求,对拟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相关情况进行如实调查并上报。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抢栽抢建,对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沙洋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