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家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通道机制的通知
为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局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国税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区局公共安全,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纳税人、群众参与同区局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协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区局管理范围之内、税收管理过程之中、区局工作人员之中以及与税收管理关系相关的纳税人与周边群众之中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自然灾害主要为水旱灾害、浓雾、冰雪、地震等;事故灾难主要为供水、排水、供电等城市生命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表现为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社会安全事件主要为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集体上访等属群体性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设立区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二)区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任、副主任,由局长、副局长分别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研究确定区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审定区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开展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在点军区和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
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为进一步增强我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现决定建立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速通道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和信息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
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是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责任单位。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且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快速报送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达到上报标准的重要突发事件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快速上报:
(一)电话报告镇政府办公室
对于时间较紧,一时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可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由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先行电话报告镇政府办公室(电话:7900028),再进行书面文字材料报告。
(二)短信告知镇政府领导
对于时间紧迫、必需上级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因受条件限制不能用书面文字材料报告镇政府办公室,相关人员可通过编辑短信发给镇政府领导。
(三)电话直接报告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对于特别重要的突发事件信息,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基本情况报告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要求
(一)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值班电话、传真机、信息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镇政府办公室将随时抽查。
(二)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人员通过短信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提示相关领导及时回执。
(三)突发事件信息快速通道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特殊报送方式,其信息报送的正常程序不能被替代。
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工作。发生突发事件,不按要求和程序报告(不报、假报、瞒保、漏报、迟报)的都将被通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