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区纪委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会议精神和区纪委《关于印发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治理工作重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产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街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办主任、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居村、处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街办党工委书记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由街办纪委书记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兼任督导组组长,党政办与专项治理办公室合并办公,确保了各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的组织有序、领导有力。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协调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和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及时协调并参与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处属各部门、各居村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推进。党政办公室加强了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治理乏力,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分工,密切了协调配合。
三是强力宣传动员。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确保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制定了《云池街道办事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传达省、市、区关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了***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文章《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 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精神,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处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开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的重要性,鼓舞了士气,弘扬了正气,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严格自查自纠,加强源头监督管理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自查自纠和制定整改措施。各居村、处属各部门把自查整改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对照有关党纪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对照本次专项查处和治理的两种行为,对干部的公共权力行使情况进行了自查。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基层干部自我剖析,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自身有了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环节、岗位和个人作为自查的重点。
二是聘监督员监督。我处从各居村党员干部群众中聘请了24名责任心强、敢说敢担的纠风监督员,重点对征地拆迁、作风建设、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及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信息进行了收集。
三是领导重点谈话。街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平时群众有反映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提醒督促相关人员提高认识,查究问题,说明情况。
三、严查违纪违规,专项治理效果显著
一是全面整改落实。整改落实阶段,我处将落实《云池街道办事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与保持党的纯洁性活动相结合,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全处中心工作相结合,站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取信于民的高度,以争创人民群众满意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名干部对自查揭摆的问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纠风监督员的举报和领导谈话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合理化建议进行了诚恳采纳,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并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街办对能及时认识自身不足并加以改正的干部进行了一一销号。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了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了干部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是严肃查办案件。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保、惠农资金进行重点监督,坚决查处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对涉及建设领域的举报、信访,及时摸排,及时查处。加强纠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信访信息收集工作,保证信访各种渠道畅通有效,同时加大各类信访件的处理力度,强化督办,提高按时办结率。
1、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对区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中查出不规范申报粮食补贴的黄龙寺居委会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现已予以规范到位。
2、严格三资管理,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对纠风监督员反映的福善场村宜化电力线架设项目资金不入账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3、严肃违法违纪处分,加强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某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我处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某居委会原财经委员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失职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我处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某居委会原党支部委员、治保主任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失职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我处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对群众反映的某居委会干部廉洁自律问题进行了调查,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上班打架斗殴的某村两名干部,一名进行了诫勉谈话、全处通报批评,一名进行了免职处理。
4、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确保从源头杜绝三违。对违规建房的某居委会干部进行了问责和诫勉谈话。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在巩固提高阶段,我处坚持边查边整边改的原则,建立预防吃拿卡要、收受财物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干部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进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实行常态化管理。在深入分析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等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实现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工作虽已接近尾声,但是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不能停歇,我处将从抓源头、抓治理、抓效能、抓监督、抓查处、抓服务六抓并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确保权力行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