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图)
本网讯 8月27日,自治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杨明寿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财政决算情况、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以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审议并通过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办法(修订稿草案)》,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的免职议案。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杜家法、向松林、余志鹏、李晓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杜家法分别就立法法和物权法作了辅导讲座。
县委常委、副县长田大甲,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司法局、环保局、法制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渔峡口镇、火烧坪乡人大主席以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