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经开区)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规范做好2019年我市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环督改指文〔2019〕13号)要求,东津新区(经开区)对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序号3
一些基层部门和干部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存在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保持环境监管和执法高压态势。
三、整改措施
按照鄂办发〔2016〕45号和《襄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精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18年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将东津新区环保执法工作移交东津新区城管执法大队,东津新区城管局立即调配人员组建专班负责环保执法事宜。
2、2018年立案调査2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件,处罚金额共计5.6万元;对东津新区7户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分别下达了责今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截至目前该7户养殖场已经全部取缔关停。2019年截至目前,立案调査2件尚未结案;对东津新区5户规模以上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五、今后工作打算
确保“长期坚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4日,共7天)向东津新区(经开区)安环办反映。
联系方式:
直接责任人:周世国 电话:0710-3352868
承 办 人:马璐璐 电话:0710-3352869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