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铸就民生保障网
湖北保康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线,着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在提升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全年社保完成预算收入48478万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社会保险保费收入15867万元,本级补助收入3319万元;支出44733万元,比上年增长28.7%,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594万元,社会救助、救灾支出80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384万元,公共就业服务16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00万元。并采取一下保障网措施。
完善制度强保障。继续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政府买单,为2699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123名农村五保发放生活补助4881万元,为2365名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42万元;继续落实了大学生村官、农村孤儿、离休干部、伤残军人、企业军转干、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保险政策;为全县4228名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发生活补贴,其中:80-89岁,50元/人/月;90-95岁,100元/人/月;96岁以上,200元/人/月,全年发放资金269万元。针对特困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时效性康复治疗,制定了《保康县特困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因精神疾病住院的特困患者,按实际负担的住院费用的60%予以救助,同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
推进医改促公益。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2013年,财政投入医改资金13384万元,比上年增长3260万元,增长32.2 %,其中县本级投入 4848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增长15%;再次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今年,财政再次将新农合补助标准由上年240元/人提高到280元/人,提高补助标准后,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有效缓解了农民“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县参合人数为226202人,参合率达到100%。全年,门诊统筹补偿807057人次,补偿金额11***.29万元;住院35211人次,补偿6238.97万元,人均补偿1772元,补偿比达到54.5%,补助提标后使参合农民住院人次、参合率、补偿比例明显提升,住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规范基层医疗行为的同时,继续增加投入,在核定收支差额补助1100万元的基础上,再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基层乡镇卫生院化解2009年前债务;自2011年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医收入主要是基本药物、公共卫生和诊疗费补助,为稳定村医疗队伍,财政加大投入,安排资金270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28.6%,全县299个村卫生室每个补助9000元,比上年增加 2000元,增长28.6%;针对全县村医队伍结构不优、年龄老化、后继乏人的现状该县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达成合作协议,联合开办大学专科层次村医班,县财政投入资金14万元,为35名学生提供每学年4000元的学费,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等给予一定补助。
强化措施保安全。社会保障资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是社会保障的高压线,为了充分发挥社保资金的社会效益,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通过努力探索,不断完善制度,加强了社保资金监管,保证了基金运行安全,促进了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社保资金争取和征收力度,形成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保尽保的绩效考核机制,使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在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的同时,健全和完善制度,特别是探索打通养老、医疗保险制度通道,即合并城乡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待遇和医疗保障水平,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对社保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在基金的征收和使用过程中,严把基金征收关、资金拨付关和资金使用***检查关。资金的拨付由用款单位提供支出明细及电子文档,财政严格审核后,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用款单位和个人账户,确保了社会保障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安全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民生工作及时开展、惠民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保障,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 (李国家 梁修全 郝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