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民工五次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无果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3月14日《襄阳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农民工的维权路五次到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仍无果》的报道,区治庸办迅速组成调查小组,通过电话咨询企业和投诉人、调看当时监控录相,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接待农民工投诉时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已调查清楚,现通报如下:
经查,3月13日上午,襄州区东津镇王兵和2位女同志(其中有一女同志为襄阳日报记者)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恒生源工地曾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区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邓瑞在接待他们投诉时,没有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应的解释和引导工作,而是以投诉问题在襄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已立案为由,让王兵等人找襄州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后又要求王兵等人出示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引发王兵等人的不满,双方情绪激动,争论激烈。《襄阳日报》在3月14日头版头条刊发了《农民工的维权路五次到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仍无果》的文章,在全市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调查情况,对区劳动监察大队及其干部邓瑞同志作出如下处理:
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00]19号)第七条第七款,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鄂发[2000]5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纪工委研究并报党工委同意,决定对区劳动监察大队及邓瑞同志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区劳动监察大队通报批评,责成邓瑞同志在区劳动监察大队全体干部中作深刻检查,并将书面检查交区纪工委;取消区劳动监察大队和邓瑞同志年底所有评先资格。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错误行为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凡出现类似情况,坚决严查重处,决不姑息。高新区是全市经济建设的引擎和龙头,我们要通过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作风建设、能力培养,把高新区打造成全市各项工作的标杆。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规范言行。通过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要树立宗旨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和群众交流,耐心听取群众的倾诉甚至怨言,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失误,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理解和支持。三要为民、务实、清廉。全区党员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图虚名,不务虚功,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沉下心身,对照《高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扎扎实实地把党工委、管委会部署的工作落到实处;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用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作风和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的实绩取信于民。
高新区治庸办
2013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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