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可购买但还不能随便放安监部门提醒市民限放区烟花爆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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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今年是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二年,腊月初八,限放区内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网点已开始销售。
但安监部门提醒市民,目前限放区内烟花爆竹虽已开始销售,但还不能燃放。在限放区域内,市民除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的7时至24时、正月十五至正月十六的全天,可以燃放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安监部门同时强调,目前烟花爆竹的临时销售网点分为专店经营和专柜经营,在经营时限内,前者的烟花爆竹储存量不得超过25件,后者不得超过10件,如超过储存量,将受到安监部门的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受原材料价格及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今年烟花爆竹的零售价格与去年相比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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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1:44: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