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
蔡甸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管理
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武汉市市级福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2020年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2.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3.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
4.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
5.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养老机构床位险。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每张床位按照138元/张标准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市、区财政和养老机构各承担三分之一经费。
(二)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按照《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护理员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18〕16号)要求,对已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给予持证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养老护理员高级技师5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工2000元、中级工1000元、初级工500元。
(三)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
根据《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民办〔2021〕5号), 为落实养老服务设施扶持政策,更好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0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按如下规定发放:
1.补贴范围
(1)建设补贴范围。在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标准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验收合格并经区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运营补贴范围。在民政部门备案、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和开展社会代养服务的农村福利院;正常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2.补贴标准
(1)建设补贴标准。
①养老机构属自有产权用房兴建的按照8000元/张、属租赁用房兴建的按照5000元/张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拨付。
②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农村幸福院,分别按照每家15(9)万元、5(3)万元、12万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贴。
③对新建、改建的中心辐射式(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经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按照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运营补贴标准。
①对运营正常的养老机构,从3月份开始,按照自理老人260元/张/月、失能老人390元/张/月(含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标准计发运营补贴。
②因疫情原因影响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正常开展服务的月份计发运营补贴,服务满12个月享受年度运营补贴。其中,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11(5.5)万元/年、0.9(0.45)万元/月;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2.2万元/年、0.18万元/月,建在贫困村的服务点3.3万元/年、0.28万元/月;农村幸福院3.3万元/年、0.28万元/月。
③经区民政部门认定,承担了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职能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按照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的标准享受运营补贴。
(五)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要求,通过购买第三服务的方式,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服务”的标准,建立蔡甸街道、大集街道、奓山街道三个社工站和41个社区社工室,并按照“1+4+N”模式开展专业服务,推行“五社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
三、项目周期
一年
四、资金额度
序号 | 项目类别 | 名称 | 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 | 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 | 13.53 | 陈高 | |
2 | 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及岗位补贴 | 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 | 0.35 | 陈高 | |
3 | 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 | 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 | 19.56 | 陈高 | |
4 | 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 | 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 | 149.3631 | 陈高 | |
5 | 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街道社工站建设购买服务 | 4.98 | 张勇前 |
六、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年度项目任务,支出13.53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支出0.35万元用于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支出19.56万元用于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按项目进度支付),支出149.3631万元用于蔡甸区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按补贴标准支付),支出4.98万元用于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按项目进度支付),整体执行率82.39%。
七、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险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设施风险处置能力,规避运营风险,保障老年人养老场所活动及入住机构安全。
2.养老护理员持证一次性奖励项目,加强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养老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3. 通过实施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有力提升了农村福利院的服务质量,让入住老人不仅从生活上得到保障,更从精神文化方面得到满足,让老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
4. 通过发放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得到有力支撑,平稳度过疫情防控阶段的艰难时期,为养老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创造了有利条件。
5.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完成了全区3个街道社工站和41个社区社工室的建立,依托社工站(室)平台作用,围绕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4个领域,做好了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
蔡甸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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