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2号通告要求,现就实行我区住宅小区封闭管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区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控小区出入口数量,加强门卫值守力量配备,做到人员进入必询问、必登记、必测温。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出入凭条》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因工作需要出入小区的,凭有效证明或《出入凭条》出入小区。
二、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14天的硬隔离封控管理,楼栋内所有居民非特殊原因不得出入,区卫生疾控部门将密切接触者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观察,对患者家庭、楼道及小区内外进行全面的消毒消杀工作,基层医护人员对全体住户进行每天两次的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病人一律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及时送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楼栋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由社区代购配送。
三、超市、市场、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人员导流,强化风险管控。街乡(开发区)、社区要加强对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怀,做好服务保障。
四、区住建部门、各街乡(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区直单位要按照区防指5号令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好住宅小区封闭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
五、对于干扰阻碍实施封闭管理者请社会各界予以劝阻,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六、有关农村地区参照执行。请全区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并监督,监督电话:84947949,84908088。
蔡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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