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2021年8月4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李铁宏(个体工商户)销售经营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铁宏(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8月4日,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12021G5599),报告显示李铁宏(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μg/kg”检测结果为102,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甲砜霉素,μg/kg”检测结果为1.85,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依据GB31650-2019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二)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李铁宏(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鸡蛋售卖。
(三)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查处,要求单位提供资质和整改报告,加强验收货和经营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核查处置情况将于结案后予以公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