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文物征集公告
为了配合全区“一区三城”建设,保护青山老历史文化遗产,研究青山区发展变迁的历史轨迹,青山区档案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散存于单位和个人手中反映青山历史发展的文字、图表、照片、实物等相关史料、文物,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历史上青山古镇行政区域规划、古建筑、码头、古迹、地形地貌等文字记录图形、照片、实物等。
2、反映青山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建设等工作、生活文字、语言报道、场景、图片、照片、票证、实物等。
3、反映各个时期青山商贸、饮食(小吃)、老字号、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休闲等变迁的个人家庭、工作、生活活动等文字纪实、商标、票证、照片、实物。
4、反映具有历史印迹的城市风貌、民俗风情、地方戏社团活动、民间工艺、旧街旧貌、旧村旧民居等纪实文字、照片、实物。
5、历史上青山的名人家谱、族谱、书画。
6、其他有历史意义的照片、文史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 : 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青山历史文史资料、图片、实物捐赠青山区档案馆的同志,青山区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以作永久纪念。
2、收购 :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青山历史文史资料、图片、实物出让给青山区档案馆的,可与区档案馆联系,经双方协商后由区档案馆购买收藏。
3、代管与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图片,本人或家属有自己保存意愿的,区档案馆可代为保管,也可复制,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4、口述 : 对年事已高,见证了青山历史的老同志,可与区档案馆联系,由区档案馆派人前去通过口述记录史实。
三、有关说明
1、凡保存有青山区相关文史资料图片、实物的同志,可电话联系区档案馆保管利用科,或在邮箱留言,经确认确有保存价值的,区档案馆可***征集,选择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2、凡照片、实物、票证等请附说明。提供的照片需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内容。
3、发生侵犯他人著作、肖像、名誉权等由应征者负责。
四、联系方式
青山区档案馆保管利用科
联系人:黎庆 电话:68862988 51601232
邮箱:11505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