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漳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的通知
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根据《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号)文件精神,现在定对2021年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质量评估对象为2021年已经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并实际承担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且无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愿意继续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应提交书面申请等资料,参加质量评估的定点培训机构工种为原认定工种(职业)。
二、评估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业定点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所有参评的机构必须符合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基本要求,评估合格,可直接认定为2022年度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不参加质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
三、评估内容
(一)依法办学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审批机关许可的培训类型和办学层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存在超出批准专业开展培训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异地办学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转包培训等情况。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情况;教学(实习)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含学员学习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疫情防控、设备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
(三)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业教师队伍的人数、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技能等级结构;任课教师上岗资格情况;配备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每个专业(工种)至少要各配备一名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老师;
(四〉教学管理情况:教学和实训的基本条件,设备、设施配置情况。具备承担培训必备的固定场地;无危房,每间教室不少于30平方米,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每间教室桌椅配备齐全(20-40套)、讲台、黑板等教学设施齐全;有满足申报专业(工种)培训要求的专用实训设备和实训场所,实际训练工位能满足就业技能培训的需要;
(五〉培训目标完成情况:熟悉职业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职业培训基础和良好的培训业绩;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教材、培训计划,按规定要求开展培训活动的情况;
(六〉就业安置情况;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教学过程规范,教学质量过硬;具备稳定的就业渠道,有较好的就业推荐和职业介绍能力。
四、申请资料
1、申请书;
2、2021年就业培训工作总结;
3、定点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报告书(见***1);
4、办学相关审批文件、办学许可证(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交3年以上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6、按学校经批准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分别提供师资情况、设备设施情况及教学计划,其中师资情况需附教师资质相关佐证材料;
7、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及设备管理等);
8、诚信办学承诺书(见***2)。
五、评估时间
1、2021年12月22日,在南漳县政府网站发布认定定点培训机构公告;
2、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申请报名;
3、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实地核查。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确定;
4、对评估合格的定点培训机构,在南漳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时间7天;
6、公告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南漳政府网站上公告确认。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就业促进股(3楼304室)
联系人:吴艺纲;电话:5232636;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
***1
许可证编号:
定点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报告书
学校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基 本 情 况 | ||||||||||||||||||||||||||||
学校名称 | 办学许可证号 | |||||||||||||||||||||||||||
学校注册地址 | 登记日期 | |||||||||||||||||||||||||||
举办者 | 分教学点 | |||||||||||||||||||||||||||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注册资金 | ||||||||||||||||||||||||||
所属区(县) | 邮编 | 电子信箱 | ||||||||||||||||||||||||||
法定代表人 | 性别 | 手机 |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校长 | 性别 | 手机 |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
办学场 所来源 | £自有 □租赁 £个人或组织无偿提供 | 场所 期限 | 年月日 至年月日 | |||||||||||||||||||||||||
总面积(㎡) | 办公室面积(㎡) | 理论教室面积(㎡) | 实习场地面积(㎡) | |||||||||||||||||||||||||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情况 | 认定时间 | |||||||||||||||||||||||||||
专业(工种) | ||||||||||||||||||||||||||||
二、人员配备(可加页) | ||||||||||||||||||||||||||||
教职工总人数 | 持有教师资格 证书人数 | |||||||||||||||||||||||||||
管理人员人数 | 专职教师人数 | 兼职教师人数 | ||||||||||||||||||||||||||
管 理 人 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专业职称 (技能等级)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教学人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 程度 | 专业职称 (技能等级) | 承担课程 | 手机号码 | |||||||||||||||||||||
三、培训仪器及设备(可加页) |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现值 | 产权归属 | ||||||||||||||||||||||||
四、培训情况(可加页) | ||||||||||||||||||||||||||||
培训期数及工种 | 人数 | 合格人数 | ||||||||||||||||||||||||||
合格证书 | 专项能力证书 | 初级工 | 中级工 | 高级工 | ||||||||||||||||||||||||
第 期(工种) | ||||||||||||||||||||||||||||
全年培训人数 |
***2
诚信办学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为培训机构,在实施就业创业培训期间,郑重承诺:
1、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自觉按照国家职业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接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管理及检查评估。
2、依法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与备案材料一致。
3、在招生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办学许可证》正本、学员(教师)守则、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和监督电话。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报备并予公告。在招生时,按照已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向学员告知政府培训补贴标准和办法。
4、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和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严格按照人社部门颁布的职业标准、培训文件,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及时备案,保证培训质量。
6、绝不采取虚报培训人数、同一班次重复申报、缩短培训时间等手段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确保培训真实。
7、做好教师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聘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教师任教,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8、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学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为学员提供真诚、耐心、细致、高效的服务。
我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材料和公布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若有违反本承诺的行为,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