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政法委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一、查摆问题
1、和基层一线联系不紧密,不能及时掌握一线动态。和网格员联系不多,解决实际困难不多,工作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2、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督办力度不足,有些事情安排下去落实不到位。督办指导不及时,个别单位的平安法治工作任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平安法治工作创新不够,一般性常规部署多。干部责任心、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4、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文字水平、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平安法治宣传覆盖面应进一步扩大。少数同志精神懈怠,工作标准不高,做事拖拖拉拉,效率低。
5、干部群众来访、办事有不方便地方,有时不知道承办科室、承办人员。
6、法治创建、平安创建融合不够,整合工作方向、部署、力量、平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不够。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完善委机关学习制度、自学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坚持学习各级党委、政法委政策和文件,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法律法规、政法业务、市场经济、公文写作、调查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学习。建立健全学用结合、评学奖学制度,促进干部自觉学习、自我提高。
2、定期深入基层,了解工作进展,及时指导推动平安法治建设,每月有一次到村、社区座谈或调研。近期,召集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座谈,了解他们实际困难和需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3、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考核,建立委机关干部奖惩考核机制,把待遇与实绩挂钩。
4、打造“透明机关”。建立公示平台,把干部职责、联系方式、分管工作、在岗去向情况向群众公示,便于基层干部、群众找人、办事。
5、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创建、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认真思考,高起点谋划2014年各项工作。
6、邀请市委政法部门领导和专家来我单位指导,强化平安法治建设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襄城平安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影响力。
7、各科室办推行“首问接待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
8、各科室办加强协调配合,平安创建、法治创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三、整改时限
以上承诺于2014年1月31日前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