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运保中心开展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和巩固机关大楼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区机关大楼办公用房管理,4月以来,区机关运保中心按照“摸清底数,把握标准,督促整改,规范管理”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对机关大楼内所有办公用房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无死角地全面清查。一是组织指导自查。集中向机关大楼入驻部门发放自查统计表,提示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调查所分配房间的面积大小、功能设置、人员组成等基本情况;二是现场测量清查。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现场核实,精准测量房屋面积,对发现的超出面积标准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对违规设置杂物间的问题,要求其限期腾退;三是统一登记造册。统一汇总登记办公用房清查数据,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清理调剂空(闲)置房间面积,为下步统筹整合、集约利用房屋资源提供数据支撑。本次区机关办公用房清查工作共清查机关大楼入驻单位31家、办公用房共394间,未发现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