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实施湘江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全面关闭30家高污染企业
环保执法人员监督拆除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生产设备
多年来,湘江沿线涉重金属企业的矿渣随意堆放、废水随意排放,致使“母亲河”污染严重。2013年,湖南省政府将治理湘江定为“一号重点工程”,治理湘江,刻不容缓。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株洲县需关闭30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湘江、渌江沿岸的5个乡镇,同时,还要取缔关闭湘江干流一公里范围内所有规模养殖场。
该县按要求关闭淘汰涉污企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如期完成省、市下达的关闭淘汰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反复强调在关闭涉污企业过程中,各部门要做到秉公执法,该关的一定得关,对拒不履行关闭的涉污企业,要做到不讲情面、不留后路。县直有关单位及乡镇牵头领导对涉污企业实行“一对一”责任包干,关闭企业的牵头领导每周深入企业开展关闭工作督查,确保关闭工作按工作进度平稳推进。
为在关闭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株洲县对涉重企业和生产线进行事先资产评估,召开听证会,提交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下达正式关闭文件。为确保补偿到位,该县不打折扣地给予退出企业合理保障。两年来,仅对退出企业、养殖场的政策性补助、奖励一项,该县财政就拿出了3000多万元。
在省、市环保部门的专业指导下,2013至2014年间,株洲县30家涉污企业的生产线生产设备已安全拆除,企业相关证照依法吊销,工业用电依法切断,并安全处置遗留残液、废水3830吨,残渣10566吨。
如今,湘渌两江沿岸没有了机器轰鸣声,也不见了昔日脏乱差的污秽景象。对于株洲县来说,淘汰一批装备落后的冶炼、化工、玻璃、电池等涉重金属企业,是一次凤凰涅槃的选择,是重获新生的美丽蜕变。这不仅为该县产业升级与两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更为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新渌湘”带来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