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检查
10月22日,县旅游局根据株旅发[2013]60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要求,对县内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及各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查,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本次检查的内容重点是旅行社内部管理情况、旅行社规范经营、导游人员规范服务、旅游安全保障等。从检查情况看,炎陵县旅游新市场秩序情况良好,各涉企事业单位都能根据《旅游法》的要求合法经营,做好安全保障,规范服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如旅游合同签订不完整,存在旅游安全防范内容不详实、双方承担责任不明确等情况;旅游产品线路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炎旅游服务网点持证上岗人员较少;从业者宣传旅游文明行为不到位等。
针对以上问题,旅游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旅行社要使用市旅游局统一印制的《国内旅游标准合同》,做实团队的档案资料。二是各涉旅单位要进一步做实安全预防措施,履行安全明示责任。三、要依法规范经营,积极倡导文明旅游。此次旅游市场检查,更好地提升了旅游品质,确保了炎陵旅游和谐健康发展。
[责编:廖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