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3月24至25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红日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红日为任命对象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副职领导及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2014年度履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的总体情况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一府两院副职领导及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2014年履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还听取了县一府两院《贯彻实施〈禁毒法〉〈戒毒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同时还进行了人事任免。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对县人民法院个别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庭长、审判员等职务进行了任免,县人大主任谭红日为任命对象分别颁发了《任命书》。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规定要求,本次会议被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宣誓现场,11名被任职人员身着正装,精神抖擞,面对国徽,神情庄重,左手持《宪法》,右手握拳,庄严宣誓。铮铮誓言,表达了被任命人员恪尽职守、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拳拳之心。
【编辑:欣闻】